发布时间:2025-02-06 20:51:32
帮别人开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盖章有法律风险。
帮人开收入证明,证明这个人就在你们公司上班,而且薪水你开一万银行就认定一万,一旦他还不上钱,银行查出来要告你们公司诈骗的。这种证明不是随便乱开的,前年就有人找到我们公司老板开这种证明,我们老板宁愿个人借钱给他都不给他开,看似都是朋友抹不开面子,感觉也没问题的,一旦打官司,你开的证明上有公章的,银行起诉的话,这就是证据。
正确规范开具收入证明如下:
1、明确收入证明的有效期限,同时明确该份证明所记载的收入是那一时间段的;
2、收入证明所记载的收入情况应与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资相符;
3、出具收入证明时,向员工核实该证明的用途,最好在收入证明中载明接收单位及用途,尽量不留空白“抬头”及空白项;
4、贵方公司印章,建立公司印章登记制度,清楚记录印章使用时间、部门、人员、用途等,最好能够留存影音文件,并要求使用人员亲笔签名并按捺手印;
5、条件允许的情形下,可以要求员工在要求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的同时,员工本人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依照收入证明记载用途使用,不挪作他用等。
综上所述,开收入证明一般不会认定为承担还款的担保责任,如实证明对方收入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收入证明是假的,就不能够证明收入证明的一个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