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4 14:59:30
老人立遗嘱去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如果老人想要申请遗嘱公证,但老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也可以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办理公证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一类,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如果是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需公证的文书有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以及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