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14:14:47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办理流程,旨在加快推进淄博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居民申请的便利性和效率。
首先,有电梯加装意愿的业主需进行意见征询,充分协商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并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的书面意见,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即具备启动条件。对个别有异议的业主,可通过街道、社区牵头组织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其次,达成协议后,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编制加装电梯方案,并在拟加装电梯楼栋或单元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内容包括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意见、加装电梯方案、异议受理电话等。
为了简化居民申报流程,淄博市还在街道办事处设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受理窗口,建立报批手续联合审查制度,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可加装电梯的明确意见。
最后,电梯安装完成后,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工作,按照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实施主体应委托小区物业负责电梯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