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05:29:45
甘南葵花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审查合格后,自2011年12月26日起正式实施保护。其产地范围涵盖黑龙江省甘南县长山乡、宝山乡、中兴乡、兴隆乡、查哈阳乡、巨宝镇、音河镇、东阳镇、甘南镇、平阳镇10个乡镇的行政区域。产地内的生产者需向黑龙江省甘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经过审核、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方可使用。
甘南葵花籽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具体质量技术要求包括:
品种选用耐寒的食用型葵花籽品种。
立地条件要求土壤类型为黑土、黑钙土,质地为粘壤,耕层需达到20cm以上,有机质含量需大于3.2%,土壤pH值在7.0至8.0之间。
栽培管理方面,包括播种时间在5月15日至6月20日之间,播种深度为5cm至7cm;定苗在2至3对真叶时进行,每公顷不超过15800株;每年每公顷施用腐熟有机肥不少于10吨;实行5年以上的轮作制度。在农药、化肥使用上需符合国家规定,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收获时间在9月20日至10月10日之间,茎秆、花盘背部变黄褐色,舌状花凋萎,筒状花枯萎,籽实外壳变硬时收获。收获后及时脱粒、晾晒,直至水分降至12%以下。
质量特色包括籽粒为长锥型,易于嗑食,炒熟后口感香脆,不腻口。理化指标要求百粒重不少于14.0g,皮壳率不超过44.0%,粗脂肪含量需超过42.0%。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甘南葵花籽,黑龙江省甘南县特产。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甘南县葵花籽产量高、籽大、色泽鲜、口感好等优良特性,广泛销售国内外市场。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为A级绿色食品。2004年,甘南县又被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5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向日葵标准化生产基地”。2011年,被核定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