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6 18:25:40
不合法,烟花爆竹属于违禁产品,现在不允许私自买卖。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依法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异地经营的,依法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经营许可证。
违规存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