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6 19:09:24
切坡建房指的是先在山边切割出一个坡度,拓展建房的空间,然后在这个空间建造的房子;一般是出现在平坦地较少的区域,可利用的地。它的平坦场地会非常的少,可利用的地方也不是很多。
农村切坡建房怎样才能通过审批,一般情况下,农村切坡建房需要经过三个流程审批,分别是:农户申请,村委受理和乡镇审批。
1、农户申请。
建房农户应向村委提出申请(简要说明建房理由、用地位置、地类、面积和四至情况),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原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原房屋照片等材料。
涉及切坡建房的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治理前、中、后照片;涉及公路、河道、电力线等,需提供相关部门意见;涉及房屋合并、调换、调剂的提供协议书;
原土地使用证与申请户主不一致的提供关系证明。严格执行先拆旧后建新的原则,不得以书面承诺或者缴押金的形式代替先拆后建。
2、村委受理。
建房申请及相关材料由村级国土协管员受理,协管员应在当天告知村主要领导,由村主要领导召集村两委在5天内召开村两委会议,集体讨论农户提出的建房申请,对农户提供的建房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农户申请没有提供详实资料造成审批错误,视同农户骗取批准),包村干部应参加村两委会讨论。
集体讨论通过后,将建房农户的基本情况和拟申请建房的基本情况在村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家庭人口和四至、建筑层数与檐口高度等。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村两委在3天内签署意见,包村干部应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签字。村国土协管员汇总相关资料后将申请材料上报乡政府国土办公室。
集体讨论未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至农户必须签字,四至有矛盾纠纷的,待矛盾纠纷解决好以后,村两委方可签署意见。未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乡镇审批。
乡村镇办对村国土协管员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的登记收件,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后再收件。
村镇办应每月召集包村干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踏勘,申请建房用地涉及国土、交通、水利、供电、林业、文物等部门管理内容的,村镇办通知相关人员一并参与联合踏勘。现场踏勘后,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是否可以建房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