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06:55:06
1. 若职工连续输入三次密码错误,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自动锁定。账户锁定后,职工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密码挂失,或等待系统在次日自动解锁。
2. 忘记公积金账户密码的职工,应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前往任意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密码挂失,并在银行网点重新设置新密码。
3. 若职工从未修改过住房公积金密码,可以使用公积金对账簿号后六位作为默认密码进行登录。
4. 职工若持有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和6位公积金账户密码,可通过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使用自动语音系统进行密码查询和修改。
5. 当住房公积金密码遗忘时,职工需持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公积金所属办事处,填写《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书》进行口头挂失。自口头挂失起五日内,再携带相关证件和申请书到办事处办理正式书面挂失。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包括购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等情况。此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若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账户内余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