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02:53:55
1. 企业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2. 防火巡查应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
3. 公众聚集场所需在营业期间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在营业结束时检查遗留火种。
4. 医院、养老院、寄宿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5.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6. 防火检查内容应包括火灾隐患整改、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设施配置等十个方面。
7. 防火检查后,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2247jt1272017修改有哪些
2025-02-08 02: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