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12:18:32
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的手续如下:
1、子女必须是本村农业户籍;
2、父母和子女携带各自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到宅基地所属村委会申请过户;
3、村委会受理申请后进行公示;
4、需得到全村三分之二村民通过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的注意事项:
1、核实房屋权属: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且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过户;
2、了解政策法规:熟悉当地关于农村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便合法办理;
3、准备相关材料:收集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过户文件和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
4、评估税费:了解并计算因过户可能产生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
5、选择合适时间:考虑到政府部门的工作时间和过户流程可能需要的时间,合理安排过户时间;
综上所述,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的手续包括子女必须是本村农业户籍,父母和子女携带各自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到宅基地所属村委会申请过户,村委会受理申请后进行公示,需得到全村三分之二村民通过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