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3 22:38:41
一个户口簿分两个户口簿,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已成年且有稳定住所,能独立生活等。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以河南省为例。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籍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一、夫妻投靠入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
(二)办理步骤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 立户、分户和并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申请人《户口簿》;
3. 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 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 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