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05:20:57
办理条件已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单位,并且符合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转入等规定。个人账户设立时,单位经办人员需填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清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相关文件可以从中心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分为现场和网上两种方式。现场办理时,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需携带所有必需材料至指定地点申请业务。工作人员将审核材料并进行处理。网上办理则由单位经办人登录中心网站的网上单位业务系统进行操作。
相城地区的办理地点包括相城公积金受理网点,地址在相城区采莲路1122号,联系电话为12329。另外,相城承办银行网点也提供服务。除了市外转入的情况,单位经办人可以直接在中心网站的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中进行操作。
办理时限与费用方面,若材料齐全,现场办理可在当天完成。网上办理同样迅速。整个服务过程免费。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等事项需前往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对于新设立的单位,完成缴存登记和委托收款签约后,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将由公积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继续办理。
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务必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相城公积金受理网点或访问中心网站获取更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