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6 23:09:22
西安买房登记流程涉及多个步骤,首先需访问西安市住建局官网,通过【服务平台】进入【西安市商品住房销售公示平台(原意向登记平台)】进行登记。
在该平台上,购房者需以家庭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刚需家庭或普通家庭类别。刚需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购房前48个月内,登记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无住房转让记录;登记购房家庭成员需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二孩及以上家庭,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28周岁及以上未婚人士,需无婚姻记录、本市范围内名下无房且自购房之日起前48个月内无住房转让记录,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登记时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登记办理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意向登记信息。每个家庭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项目当期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登记时间为8:00-18:00。
西安市房管部门应建立统一的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由意向购房人通过该平台进行实名意向登记。意向购房人在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登记信息后,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布的现场接受认购资料和信息核验时间期限内,凭意向登记信息及相关资料前往销售现场进行信息核验。
若意向购房人多于可销售房源时,应按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为先后次序,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分别产生选房顺序号和选房家庭,并按顺序进行选房。刚需家庭在本类别摇号未中的,可再次参与普通家庭摇号排序。登记的意向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保持一致。因放弃选房或者选房后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置房源,按照房源类别按序递补选房,房屋价格不得高于开盘销售时公示的价格。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人姓名,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撤销手续。因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撤销网签备案的,应递交申请并说明理由,所退房源通过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