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02:42:06
1、在办理前,申请人带上相关资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2、在收到申请后,国土部门会登记与审核,若是委托他人代办的,要提交相关的委托书。
3、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通过后,国土部门会签字盖章。
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领取土地证书。
一、土地分割证是什么
1、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2、“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商品房售出前,“分割转让证”由开发商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
3、“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易完成后,购房者只需在开发商交付的“分割转让证”上签名,便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土地分割证需要什么手续
1.这个土地证应该是由开发商进行分割办理的,以下是分割手续及费用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分割登记。首先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分割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审核)。
3.用户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分割转让证书》,并与开发公司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然后持以下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分割转让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契税据复印。
5.收费标准:开发公司办理《分割转让证书》免费;用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分别收取工本费20元,测图费元,土地登记费13元(居住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不超过3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五年重新评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