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21:26:59
领取了施工许可证之后,最多可以延期六个月,分两次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
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扩展资料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