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 装修问答
装修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装修问答

装修问答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2-01 03:17:17

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有哪些

可以的,除了装修合同外,应该还需要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先去住房公积金的开户银行或者管理中心领申请表,填表盖章(单位),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就能直接去开户银行取钱了,现在一般是通过存折转帐的,很少取现金给你了。

二、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章贡区、赣州开发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户最高额度40万元;在县(市)城镇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户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单位:为满足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调整如下:一、降低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50%下调至30%,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70%。二、调整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使用条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三、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除按原有政策规定就本人及配偶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外,不足部分可提取其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人及配偶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其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四、恢复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购房提取业务实行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市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的,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审核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抵押登记后及时发放。以上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1日起试行1年。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安置房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和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是2022年6月1日(不含)前的,按原政策执行。

四、赣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赣州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包括调整最高住房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单方由50万元调整到40万元,或按计算公式计算可贷金额;在县(市)城镇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到40万元,单方由40万元调整到30万元,或按计算公式计算可贷金额。计算公式:每户可贷金额=借款人及配偶的缴存基数之和×50%×12×贷款期限(年)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调整后的政策从2016年12月7日起正式实施,以前实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上述通知为准。之前已受理且《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的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前的贷款政策执行。

本站热点

热点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