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04:49:20
柳州市申请公租房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申请材料
* 基本材料: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居住证明:非柳州市户籍的家庭需提交《暂住证》及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 收入与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 其他材料:如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提供。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暂住证》载明的暂住地址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符,需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协查材料。
三、审核与公示
1. 初审: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情况和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初审符合条件的,将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 复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将材料报送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城区住建局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 终审与公示:城区住建局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核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媒体或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出具核准批复。
四、轮候与选房
通过终审并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将进入轮候库等待房源分配。轮候期间,申请人的情况可能会进行定期复核。当房源可用时,申请人将被通知进行选房,并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请注意,公租房政策可能因时间、地区等因素有所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公租房管理中心咨询最新的政策和申请流程。同时,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以避免影响申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