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13:07:25
保护对象类别
安全允许振速(cm/s)
<10 Hz
10 Hz~50 Hz
50 Hz~100 Hz
1
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q
0.5~1.0
0.7~1.2
1.1~1.5
2
一般砖房、非抗震的大型砌块建筑物q
2.0~2.5
2.3~2.8
2.7~3.0
3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q
3.0~4.0
3.5~4.5
4.2~5.0
4
一般古建筑与古迹b
0.1~0.3
0.2~0.4
0.3~0.5
5
水工隧道c
7~15
6
矿山巷道x
10~20
7
交通隧道c
15~30
8
水电站及发电厂中心控制室设备c
0.5
9
新浇大体积混凝土d:
龄期:初凝~3d
龄期:3d ~ 7d
龄期:7d ~ 28d
2.0 ~3.0
3.0~7.0
7.0~12
注1:表列频率为主振频率,系指最大振幅所对应波的频率。
注2:频率范围可根据类似工程或现场实测波形选取。选取频率时亦可参考下列数据:酮室爆破<20 Hz;深孔爆破10 H ~ 60 Hz;浅孔爆破40Hz~100 Hz 。
a 选取建筑物安全允许振速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重要性、建筑质量、新旧程度、自振频率、地基条件等因素。
b 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保护古建筑与古迹的安全允许振速,应经专家论证选取,并报相应文物管理部门批准。
c 选取隧道、巷道安全允许振速时,应综合考虑构筑物的重要性、围岩状况、断面大小、深埋大小、爆源方向、地震振动频率等因素。
d 非挡水新浇大体积混凝土的安全允许振速,可按本表给出的上限值选取。
6.2.3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可按式(1)计算。
(1)
式 中:
R ——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单位为米(M);
Q —— 炸药量,齐发爆破为总药量,延时爆破为最大一段药量,单位为千克(kg);
V —— 保护对象所在地质点振动安全允许速度,单位为厘米每秒(cm/s);
K —— 与爆破点至计算保护对象间的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可按表5选取,或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表 5 解 区 不 同 岩 性 的 K , a 值
岩性
K
a
坚硬岩石
50~150
1.3~1.5
中硬岩石
150~250
1.5~1.8
软岩石
250~350
1.8~2.0
群药包爆破,各药包至保护目标的距离差值超过平均距离的10%时,用等效距离R,和等效药量q分别代替R和Q值。Re和Qe 的计算采用加权平均值法。
对于条形药包,可将条形药包以1~1.5倍最小抵抗线长度分为多个集中药包,参照群药包爆破时的方法计算其等效距离和等效药量。
6.2.4 6.2没有包括的一般保护对象的爆破振动安全标准,可参照6.2 的规定由设计论证提出;特别
重要的保护对象的安全判据和允许标准,应由专家论证提出。
城镇拆除爆破安全允许距离由设计确定。
6.2.5 在特殊建(构)筑物附近或爆破条件复杂地区进行爆破时,应进行必要的爆破振动监测或专门试验,以确保保护对象的安全
6.2.6 在复杂环境中多次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从确保安全的单响药量开始,逐步增大到允许药量,并按允许药量控制一次爆破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