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4 01:37:46
可以。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开具购房证明条件的,市、区购房证明服务窗口均现场即时办结。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无法核验或存在瑕疵需复核的,视材料核查难易及是否涉及多部门核查情况,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1、南京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
2、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等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3、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无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购房证明快过期时,当事人可申请注销重开。由其家庭成员中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开具购房证明所需材料到线下窗口申请办理。
符合南京既有住房限购政策,但不符合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人员,按照普通家庭购房政策执行。
什么是购房证明
1、购房证明用于在南京市内购买商品住宅(包含商品房和存量房)。
2、无房购房证明和普通购房证明开具后180天有效,人才购房证明开具后365天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