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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被执行人门面房过户费用是哪方付呀

发布时间:2025-01-31 04:31:32

法院拍卖的房子,不同的拍卖公告承担规则是不一样的,有一些是一切税费都由买受人承担。有一些是按照法律各自分担。有一些是一切都有买受人承担。

法律分析

过户费一般含契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这些费用是由房产相关部分收取,并不是法院或者某个人收取,在房屋买卖中,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的话,契税一般有买房人承担,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承担,但如果房子满5年,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免征这些税费的,印花税一般是买卖双方各承担半。但如果是法院拍卖房,一定要看清楚拍卖公告这些税费的承担规则。决定买之前一定要做好税费调查,否则买下了会发现税费太高,已交的保证金会不退的。因为在实践中,有的司法拍卖房屋税费高达成交价50%的。另外,司法拍卖房还要注意实际操作中的一些风险,这里面主要是包括是否限购、收费承担、租赁情况、是否已腾空、是否负责交接、水电费用、户口问题等问题,这就看不同地区的房屋买卖政策以及个人需求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八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_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_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_2.产权转移书据;___3.营业账簿;___4.权利、许可证照;__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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