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19:59:28
成都市政府发布最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旨在支持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政策将购房资格与户籍、社保缴纳情况紧密挂钩。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和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的新购房需求,需满足购房人具有当地户籍或在当地稳定就业至少24个月的条件。此外,对于本市户籍家庭,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仅拥有一套或无自有产权住房;对于非本市户籍家庭,则无自有产权住房。
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等六个区域的新购房需求,同样要求购房人具备当地户籍或在当地稳定就业至少24个月。本市户籍家庭需在全市范围内仅拥有一套或无自有产权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则无自有产权住房。
对于其他区(市)县的新购房需求,购房人需具有本市户籍或在当地稳定就业至少12个月。
离异家庭的购房资格同样受到严格限制,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方两年内不得单独购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家庭也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所有新购房产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三年后方可转让。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