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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内房东物品损坏,谁负责维修

发布时间:2025-01-30 19:18:46

在外打工租房住,租门面开小店,租写字楼开公司,生活中很多时候都需要租赁房屋,如果发现租房过程中房内房东物品有损坏的情况下,谁负责维修?

  网友咨询:

  出租房内房东物品损坏,谁负责维修?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没有约定的话,出租人负有维修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律师补充:

  房东负责修缮的范围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主要有:出租房屋内固有的基础设施设备,如墙壁开裂、上水管爆裂、下水非人为原因堵塞或设计不合理导致堵塞,屋内吊顶损坏、屋门变形、门窗玻璃非人为原因损失等属于房东进行维修。

  很多情况下,租赁双方当事人对租赁物的范围以及维修义务缺乏明确有效的约定,这是产生争议的最大问题之一。在外打拼不易,出租房就是第二个家。所以租客在租房时最好在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好主要设施的维修责任,如需要装修的也要把装修方面的问题写清楚,以免退房时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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