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2 16:02:39
设计教室照明需要根据教室照明标准进行设计,国家规定教室照明标准如下:
普通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阅览室的规定照度的平面为课桌面,维护平均照度300lx,统一眩光值19UGR,显色指数80Ra。
科学教室、实验室的规定照度的平面为实验桌面,维护平均照度300lx,统一眩光值19UGR,显色指数80Ra。
计算机教室的规定照度的平面为机台面,维护平均照度300lx,统一眩光值19UGR,显色指数80Ra。
舞蹈教室的规定照度的平面为地面,维护平均照度300lx,统一眩光值19UGR,显色指数80Ra。
美术教室的规定照度的平面为课桌面,维护平均照度300lx,统一眩光值19UGR,显色指数90Ra。
办公室、保健室的规定照度的平面为桌面,维护平均照度300lx,统一眩光值19UGR,显色指数80Ra。
走道、楼梯间的规定照度的平面为地面,维护平均照度300lx,统一眩光值19UGR,显色指数80Ra。
以及需要注意以下要求:
1.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
2.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3.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4.教室宜采用3300K-5500K色温的光源,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5.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不宜大于19;
6.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大于11W/m2,目标值应为9W/m2;
7.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应取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