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14:51:13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3.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4.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5.在本市城区公安机关登记并取得《居住证》、累计在柳居住2年以上(以办证点签注的入住时间计算);6.申请人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7.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