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04:53:12
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规(划)。
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至三十条。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1、申请:由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阐明规划修编原因、依据、所涉及的范围、规模、地类、土地利用方向。
2、行政审查: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政府的意见,进行行政审查。并作出回复意见。
办事程序
1、规划调规的申报;
2、编制规划调规方案与听证;
3、规划调规方案的评审;
4、规划调规方案的报批。
扩展资料: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程序是:编制规划的准备工作;调查研究,提出问题报告书和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报告,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规划的协调论证;规划的评审和报批。
土地利用规划报告是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成果的文字说明部分,包括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和方案说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是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资源分析、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目标和任务而进行的。
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导言、土地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各部门用地需求量的预测、地域和用地区的划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规划方案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方案的编制过程;编制规划的目的和依据;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规划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论证等。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