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07:16:40
1. 规划中的道路红线定义为城市道路的边界线,其宽度与城市规模、道路性质、周边用地和交通流量等因素紧密相关。
2. 在大城市及以上的城市规划中,快速路的推荐红线宽度应大于80米,主干道应大于60米,次干道应大于40米。
3. 确定具体道路红线时,需综合考虑主干道的交通性质、生活服务性质、区域连通性、景观性以及交通流量对车道数量的要求,以及两侧用地对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宽度的影响。
4.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分区规划应包括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等内容。
5. 分区规划还应涉及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以及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空间形态保护要求。
6.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包括市、区、居住区级别的设施,也应在规划中明确。
7. 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需要进行规划,并对管线进行综合布局。
8. 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支路的走向和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都应确定。
9. 轨道交通线路的走向及控制范围,主要停车场的规模与布局也是规划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