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08:52:34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设有多个下设机构,各机构职责明确,服务于房产管理的各个层面。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文秘、信息、督查、档案、机要、信访、会务及保密工作,同时协调各职能处室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太原市房地产交易所负责房地产交易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交易场所、洽谈协议、发布信息、展示行情,办理转让、转换手续,提供交易政策、法律、业务咨询服务。太原市房屋转移登记工作程序详细,从申请登记到审批发证,共需3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程序为3个工作日。太原市房地产办证大厅工作人员行为守则明确了10项应该遵循的原则,以及10项禁止的行为,以确保服务质量。太原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负责太原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管理的政策研究,起草、初审、报批、宣传、解释、汇编房地产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房屋管理处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指导全市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太原市非住宅房产管理处是太原市非住宅房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直管非住宅公房的经营管理和维修管理工作。房地产监察大队负责对太原市行政区内的房地产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住宅开发处室负责危(旧)房改造、廉租房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年度建设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及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实施工作,同时承担太原市安居工程办公室、太原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太原市解困住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