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03:55:01
提取流程:
1. 用人单位需确保为参保员工缴清社会保险(公积金),并完成人员减少手续;
2. 参保员工本人需携带相关材料至中心进行审核;
3. 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转至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内。
提取手续所需材料:
1. 参保员工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参保员工需填写并提交《T2: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回乡务农提取公积金存量个人账户申请表(双面)》。
关于办理时间与时限,园区官网并未明确规定,建议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扩展资料: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参保员工若已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向区外统筹区域转移且住房公积金基金未转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普通专户结存额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本息:
1. 离退休;
2.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 丧失劳动能力;
4. 出国定居;
5. 外地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园区外统筹区域;
6. 苏州市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苏州大市以外统筹区域;
7. 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出后购房;
8.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下岗失业且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9. 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职工;
10. 其他特殊原因。
参考资料: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