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04:46:24
在一两年内黄浦区政府不会有拆迁的计划出台,因为目前黄浦区政府近两三年,世博之前的重点改造项目是董家渡地块和南车站路、半淞园路、外马路等沿线,暂时还未将金陵东路紫金路这一区域纳入改造计划中.
黄浦区动迁政策: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同区域
同区域A:淮海东路——人民路——新开河路以北,至苏州河南岸;
同区域B:陆家浜路以北、同区域A以南;
同区域C:同区域B以南。
二、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面积的最低标准
(一)被拆除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符合本条第
(二)项规定的下列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所有人;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但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除外;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房屋、由房管部门依法代管房屋的承租人。
(二)上述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中,每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的均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每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内的,可以按25平方米计算。2001年11月1日《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第111号令)实施之后的私房析产户,不享受此规定。
每户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上的,按《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三、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平均市场单价和价格补贴标准黄浦区实行下列被拆迁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平
均市场单价(即被拆除房屋最低补偿单价标准):
同区域A: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4500元。
同区域B: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4100元。
同区域C: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4050元。
上述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平均市场单价适用至2003年12月31日止,以后每年定期公布。
价格补偿标准为20%。
四、其他
(一)本规定适用于200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项目。2002年12月31日之前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动拆迁基地,按原定单价标准执行。
(二)本规定所称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本规定所称以上,不包括本数。
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