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1 00:51:46
多层公共建筑中的疏散门应当分散设置,同一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少于5米。通常情况下,公共建筑内的每个房间至少需要设置两个疏散门,除非房间符合特定条件。例如,对于托儿所、幼儿园和老年人照料设施,如果房间的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可以仅设一个疏散门;对于医疗建筑和教学建筑,如果房间的建筑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也可以仅设一个疏散门;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如果房间的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同样可以仅设一个疏散门。此外,位于走道尽头的房间,只要符合特定条件,也可以仅设一个疏散门。具体条件包括房间的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米,或者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且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同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米。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也只需设置一个疏散门。另外,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房间)如果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或者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也可以仅设一个疏散门。
在设计疏散楼梯时,应确保其位置和数量与安全出口相匹配。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要求更为严格,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而裙房和建筑高度不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则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如果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其疏散楼梯可以按照单层或多层建筑的标准来确定。对于多层公共建筑,除了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其余楼梯间都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适用的建筑类型包括医疗建筑、旅馆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以及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在确保疏散门和安全出口宽度方面,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米,而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则不应小于1.10米。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减少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