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20:45:32
为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甲方与乙方经过协商,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协议。
乙方应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现场作业管理,建立安全记录档案,并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使用甲方名誉、场所从事车辆运输、生产经营、仓储、工程及其他劳务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确保驾驶员资质合规,加强教育培训,实施强制性车辆维护,落实安全统筹与保险,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乙方聘用从业人员前应进行专业教育培训,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设备,并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需具备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资质,作业期间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高空作业需专人监护,确保用电安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作业需办理相关手续,采取预防措施。
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勒令停工。乙方应提供车辆档案及相关记录资料,涉及商业秘密时,甲方需确保保密。
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各类事故及经济损失,其管理指标控制和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由乙方负责。因事故、经济等纠纷诉讼,由法院判令经济、行政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一年,每年由双方第一责任人签订。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争议时,可由集团公司或相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集团公司安全部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