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 装修问答
装修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装修问答

装修问答

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是如何定义的

发布时间:2025-01-19 22:11:50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第1.0.5条,民用建筑的高度与层数划分如下:

1. 住宅建筑:

- 1至3层划分为低层;

- 4至6层划分为多层;

- 7至9层划分为中高层;

- 10层以上划分为高层。

2.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 总高度超过24米的判定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3. 超高层建筑:

- 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或达到40层以上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视为超高层。

在我国,民用建筑的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

- 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

- 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

- 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

- 十层及以上为高层住宅。

2. 非住宅民用建筑:

- 高度不超过24米者为单层或多层建筑;

- 高度超过24米者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除外)。

3. 超高层建筑的定义:

- 建筑高度等于或大于100米的民用建筑被定义为超高层建筑。

本站热点

热点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