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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发布时间:2025-01-20 10:52:02

老人写房产遗嘱可以选择多种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都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做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老人立房产遗嘱的写作要求: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房产状况;

3、对房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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