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03:26:49
四川泸州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标准2022年调整,拆迁项目依据《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泸市府规〔2022〕4号)执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保持2020年《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泸市府发〔2020〕26号)不变。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钢结构(不含彩钢棚):450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框架结构):甲等1050元/平方米,乙等950元/平方米,丙等800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甲等900元/平方米,乙等800元/平方米,丙等70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砖瓦结构、砖石、穿逗木):甲等600元/平方米,乙等500元/平方米,丙等450元/平方米
土木结构(土瓦结构):甲等400元/平方米,乙等350元/平方米,丙等300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偏房、简易房、临时建筑):80元/平方米
拆迁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方式和农业安置。货币补偿方式中,享受房屋安置人员的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为(片区货币还房安置综合指导价-砖瓦甲级结构房屋补偿标准)×30平方米;享受优惠房屋安置人员的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为(片区货币还房安置综合指导价-砖瓦甲级结构房屋补偿标准)×30平方米×50%。货币还房安置综合指导价以具体实施方案为准。
农业安置采取自建房或统规自建房方式,以农村居民户籍人数计算,按所在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给予新宅基地补偿,并每户享受6000元的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助。
农村房屋附属设施拆迁补偿包括:
围墙拆迁补偿:乱石、土围墙50元/立方米,砖、石围墙150元/立方米
院坝(晒坝)拆迁补偿:三合土晒坝35元/平方米,砖、石、水泥砂浆晒坝40元/平方米,土晒坝10元/平方米,石板坝50元/平方米
堡坎拆迁补偿:条石、砣石堡坎200元/立方米,砼堡坎250元/立方米,其他(乱石堡坎)100元/立方米,砖堡坎250元/立方米
粪池拆迁补偿:土粪池15元/立方米,水泥、三合土粪池40元/立方米,条石粪池80元/立方米
水池拆迁补偿:造型水池100元/立方米
水井拆迁补偿:土水井100元/口,深5米以内条石水井700元/口,深5米以上条石水井1200元/口,压水井(含机械取水)1200元/口
坟墓迁移补偿:普通土堆坟1000元/座,砖、石、水泥修砌坟墓1500元/座
沼气池拆迁补偿:产气沼气池2500元/口,未产气沼气池1500元/口
砖、石、混凝土柜(缸)拆迁补偿:150元/立方米,窑(砖瓦窑)2000元/座
花台拆迁补偿:30元/立方米
石桌拆迁补偿:150元/张
电表(安装电)拆迁补偿:1200元/户
自来水拆迁补偿:1000元/户
电话拆迁补偿:100元/部
空调拆迁补偿:400元/个
照明杆线拆迁补偿:300元/根
石板路拆迁补偿:50元/平方米,水泥路60元/平方米,预制板路20元/平方米,水泥公路100元/平方米,泥结石公路35元/平方米
菜窖池拆迁补偿:100元/个
卫星接收器拆迁补偿:350元/口
鱼苗补助:2000元/亩
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为:钢混结构(框架结构)、砖混结构:4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土木结构、钢结构:300元/平方米。超建房屋、简易结构、其他违法违规修建、抢修抢建的房屋不予补偿。
搬迁补偿为2000元/户×2;过渡费补偿为350元/人/月×12月;规定时间内限期搬迁奖励为合法房屋面积×100元/平方米;农房商用补助为合法房屋面积×100—300元/平方米。
以上是四川泸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其他区域的还房安置综合指导价需自行查询。如有兴趣了解详细情况,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