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5 04:53:23
青岛市政府的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承担着多项关键职责:
1. 确保土地和房屋管理秩序的规范,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监督实施和处理违法案件。
2. 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组织编制国土规划,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3.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编制各类规划并参与审批过程,指导各地市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4. 负责土地和房屋权属管理,包括地籍和房籍管理,权属确认,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共享。
5. 保障耕地保护,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管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6. 提供土地利用数据,进行地籍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确保数据准确及时。
7.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监督建设用地供应和管理。
8. 规范和监管市场秩序,包括土地和矿业权市场,打击违法行为。
9. 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包括规划制定、采矿许可和特定矿种管理。
10. 负责地质勘查和储量管理,确保地质勘查活动的合法合规。
11. 推动地质环境保护,监督重要保护区,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12. 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处置。
13. 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测绘规划,管理测绘行业,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安全。
14. 征收资源收益,监督资金使用,参与经济调控政策的制定。
15. 对房屋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包括私房政策、房管资金、房地产市场监督等。
16. 负责住房保障和供应,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以及物业行业监管。
17. 推动科技进步,进行信息化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
18. 对下级政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下属机构的领导班子和人员。
19.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