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6 18:10:15
法律分析:需要进行备案。
流程:
1. 准备门头白天和夜间效果图(一般制作门头的广告公司会提供),以及房屋租赁合同。
2. 前往所在地所属城管大队、区政务大厅城管执法局或区管委会城管执法局进行审批。通常情况下,审批过程需时3至5个工作日。
门面装修时,需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 领取户外广告审批表格。
2. 携带相关资料至城市管理规划科办理户外广告前置审批手续。
3. 持有所有资料到区市政委、区工商局办理相应手续。
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 申请设置一般性户外广告(自设广告):
-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 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5份;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建筑物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单位统一设计的意见;
- 设计安装安全保证书(由安装单位提供)。
执法范围包括:
- 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 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 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规定,禁止擅自设置招牌。设置招牌的,应当向设置地的区(市)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式样、材料和设置位置等说明文件,以及经营(办公)用房的权属或使用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