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14:52:04
南京市为吸引人才,制定了多项落户政策。对于国家职业资格人员,若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证书,或持有三级证书且年龄未超过35岁,在南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保的,可申请落户南京人才服务中心。
对于有意向通过积分落户南京的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持有南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时间不少于24个月,同时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的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基础指标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和居住年限,而加分指标则涵盖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等十二项。减分指标包括违法行为、不良信用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等。
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即为申请人的总积分。申请人在申请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加分指标,如“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只能选择一项。
南京市积分落户的具体标准会根据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制定,并在中国南京网站等媒介公布。
当申请人积分累计达到100分,即满足南京市积分落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