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9 23:36:11
中华民国10年(1921年2月15日),广州市政厅成立,广州正式设市。番禺县府仍居于广州市内。 中华民国22年(1933年,番禺县府从广州老城区移至新造)。 抗日战争期间番禺沦陷后,原国民党县政府流亡三水、沙坪、威井等地(汪精卫伪番禺县府驻广州市东山区)。 1945年抗战胜利后,番禺县政府移治市桥,初在先锋巷谢氏祠堂。 1949年10月番禺解放,隶属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方军事管制委员会。 1950年3月至1952年11月,隶属珠江地区专员公署。 1952年12月至1956年1月,隶属粤中行政公署。 1956年2月起,隶属佛山地区专员公署。 1958年12月15日至1959年6月10日,番禺、顺德合并为番顺县,县治设大良镇,其间一度改隶广州。 1959年6月10日恢复两县建置,并将中山县属的大岗、万顷沙、南沙、黄阁等地划属番禺,县府沿设市桥。 1975年1月,改隶广州市。 1992年5月20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2]49号):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番禺县,设立番禺市(县级),仍由广州市管辖。6月18日,番禺举行撤县设市挂牌仪式。 2000年5月21日,国务院同意广东省撤销番禺市设立广州市番禺区,7月10日,番禺区举行撤市设区挂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