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20:31:08
办理材料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需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企业破产的需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单位解散的需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经办人还需提供身份证。
在办理前,单位应按要求进行账户清理,包括核实职工信息,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单位需到管理中心(分中心)领取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状态变更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公章已销毁,则需出具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证明)。
其次,准备好所有材料原件,前往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
对于市区内的单位,需前往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单位账户销户手续。请注意,销户前务必确保单位账户名下没有“销户”状态外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如有此类情况,需先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手续。
整个过程中,应仔细核对信息,确保所有步骤准确无误,以顺利完成单位账户注销。
最后,单位账户注销后,需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以便今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