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00:55: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4号)明确,自2024年3月3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单位和个人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合同,如果用于生活居住,暂时免征印花税;如果用于生产经营或既有生活居住也有生产经营的,则需按规定贴花。
因此,企业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合同,如仅用于住宿用途,双方暂免征收印花税。合同中若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并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则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未在税目税率表中列出,因此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这意味着,企业所签合同若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则应分别计算,仅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综上所述,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缴纳需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及所涉事项进行判断。如合同仅涉及住宿用途,且合同中明确列示,无需关注印花税问题。而对于包含多种经济事项的合同,则应依据税法规定进行区分计算,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