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07:48:01
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设有多个职能科室和直属、派出机构,具体如下:
1. 职能科室:
- 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处理、文件起草批转、会议组织、文秘事务、保密等工作。
- 税政管理科:负责12种地方税费的政策业务管理,包括税收解释和处理、政策执行监督等。
- 社保规费管理科: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 征收管理科:负责税收征管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
- 计划统计科:负责税源监控和税收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 财务装备科:负责税务经费管理、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
- 政策法规科:负责法制建设、税收法规执行监督及税务行政诉讼等工作。
- 人事科:管理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等。
- 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科):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群工作。
- 监察科: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 直属机构:
- 稽查局:负责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包括偷税、逃税等。
- 征收分局:负责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等基础工作。
3. 派出机构:
- 第一税务所:负责金融、保险等特定行业重点税源的管理。
- 第二税务所:负责客货运相关业务的管理。
- 花桥税务所:负责花桥街区域的税收征收。
- 大智税务所:负责上海街、大智街区域的税收管理。
- 后湖税务所:负责后湖乡等区域的税收管理。
- 四唯税务所:负责四唯街等区域的税收管理。
- 西马税务所:负责西马街等区域的税收管理。
- 劳动税务所:负责劳动街区域的税收管理。
- 二七税务所:负责二七街等区域的税收管理。
这些科室和机构共同承担着江岸地区36000余户企事业单位的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1月,隶属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下设办公室、税政管理科、社保规费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统计科、财务装备科、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基层工作科、监察科10个职能科室,稽查局、征收分局2个直属局,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西马税务所、大智税务所、四唯税务所、劳动税务所、二七税务所、花桥税务所、后湖税务所9个派出机构,以及计算机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现有干部3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