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03:30:16
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订,涉及房屋租赁事宜。出租方(甲方)为房屋所有人或管理者,承租方(乙方)为租用者。合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事宜达成一致,详细如下。
房屋详情:甲方出租或预租的房屋位于青岛某区或县,具体地址、面积、土地用途和结构等信息在合同附件(一)中列明。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文件,表明房屋状态及抵押情况。
租赁用途:乙方承诺使用房屋作为特定用途,并遵守相关法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交付日期与租赁期限:甲方需在约定日期前交付房屋,租赁期自交付日起至结束日期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应如期返还。如需续租,乙方需在租赁期满前的特定时间提出书面要求。
租金、支付方式与期限:根据双方约定,租金按月支付,具体金额在合同中明确。逾期支付需按日租金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保证金与费用:乙方需支付保证金,用于抵充可能产生的费用。房屋使用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具体分摊办法在合同中详细说明。
房屋使用要求与维修责任:乙方需合理使用房屋并负责维修。甲方需保证房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检查和维修。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乙方需在租赁期满后按约定状态返还房屋,双方结清相关费用。
转租、转让与交换: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或转让。合同主体变更时需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解除合同条件:在特定情况下,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若违反合同,违约方需按月租金的一定倍数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违约责任:合同中明确房屋交付缺陷、产权转移限制、维修责任、提前收回房屋及中途擅自退租等情况下的违约责任。
其他条款:租赁期间,甲方需告知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并在处分前征询乙方意见。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或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合同一式多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相关部门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