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07:19:48
申请续期、补交土地出让金、接受补偿等。
1、申请续期:根据《物权法》第149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
2、补交土地出让金:你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3、接受补偿:如果国家决定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将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