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18:26:10
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需包含一名在本市市区拥有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的成员,此户口类型不包括学生户口;
(3)申请家庭的房产面积需低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需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请准备以下资料以完成申请审核:
1、完整填写《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需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证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需验证原件),持有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