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00:58:04
开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纳税人提供购房资料及户口簿、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到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窗口开具《家庭唯一住房查证申请书》,纳税人为外地非农户口的还应该持有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办理流程:
1、持购房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窗口查询家庭成员之前是否有住房契税纳税记录,有记录的不享受契税优惠,有纳税记录且对房产权属有异议的或无纳税记录;
2、工作人员将会给一份《家庭唯一住房查证申请表》,申请人持该表到市房产管理中心监理所继续查证;
3、经查证确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持《家庭唯一住房查证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期限内即可到契税征收窗口办理契税纳税手续,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