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10:54:52
电梯井道顶部空间和底坑的尺寸要求
1. 井道顶部空间,当对重完全压实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轿厢导轨长度应能提供≥ 0.1+0.035V 2 (m) 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2) 井道顶部最底部件与轿顶站人空间底平面的垂直距离≥ 1.0+0.035 V 2 (m) 。
(3) 井道顶部最底部件与固定在轿厢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距离≥ 0.3+0.035V 2 (m)
井道顶部最底部件与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距离≥ 0.1+0.035V 2 (m)
同时,轿厢上方应有一个足够的空间,能放进一个不小于 0.5 米× 0.6 米× 0.8 米的距形体。
2. 当轿厢完全压实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
(1) 对重轨道长度应能提供一个≥ 0.1+0.035V 2 (m) 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当电梯减速度能被监控时,这个数值可以减小:
V < 4m/s 时,可减少原数值的 1/2
V > 4m/s 时,可减少原数值的 2/3
无论哪种情况, 0.035V 2 的值,均不得小于 0.25 米。
(2) 底坑内应有能放进一个不小于 0.5 米× 0.6 米× 1.0 米的距形体。
(3) 底坑的底部与轿厢最低部分间的净空距离应不小于 0.5 米。该底部与导靴或滚轮、安全钳楔块、护脚板或垂直滑动门的部件间的净距离不超过 0.1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