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9 17:57:29
操作封存员工的公积金账户的步骤如下:
1. 确认公积金账户已封存,通常离职后一个月内由公司完成封存手续;
2. 达到封存时间要求后(一般为6个月),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文件,前往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3. 选择工作日进行办理,或通过官方网站或官方指定APP在线办理;
4. 若不提取公积金且在同城就业,新单位经办人可帮助办理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继续在原账户上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账户的管理制度:
1、账户设立:员工入职时,企业会为其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
2、账户使用:员工可以通过公积金账户进行住房贷款、租房提取等操作;
3、账户查询:员工可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手机APP或者前往服务窗口查询账户信息;
4、账户变更:如员工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账户信息更新;
5、账户封存:员工离职或符合封存条件时,企业或员工本人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封存账户;
6、账户解封:员工重新就业并缴纳公积金后,可以申请解封公积金账户;
7、账户注销:员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后,可申请注销公积金账户。
综上所述,封存员工公积金账户的步骤包括确认账户封存状态,满足封存时间后携带证件办理提取,选择工作日或在线渠道进行操作,以及在同城就业时通过新单位经办人启封账户继续缴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职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子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封存户:
1、单位变更或终止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
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6、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7、职工停薪留职,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8、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的,经本人申请,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予以封存。
前款第 l—4项所列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第5—8项所列系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封存户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帐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封管办)集中管理,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帐户由原单位管理。职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区分,前者称入管集中封存职工,后者称单位封存职工。
第四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和封存户提取实行审批制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封管办审核,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暂委托建设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分别由封管办和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