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14:04:36
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必须确保标准养护混凝土强度试块的留置。以下是关于试块留置的具体规定:
1. 当每100盘混凝土或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混凝土搅拌完成时,至少取样一次。
2. 对于工作班内搅拌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的情况,也需取样至少一次。
3. 当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每200立方米需取样一次,确保质量监控。
4. 每一层楼或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应至少取样一次,以确保楼层整体质量。
5. 每次取样应至少保留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具体试件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普通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和耐久性测试,通常每组为3块,取自同一盘或车的混凝土。
对于同条件养护试块,如600oC•d,作为验收批,需要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通过统计法或非统计法评定,如强度不合格,可通过非破损或微破损检验方法推断混凝土强度。在主体结构中,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如梁、板、柱等,应确保每层都留置一组600oC•d试块。构造柱若不影响结构安全,可以不必留置;地基基础工程则需确定影响结构安全的部分,如砖混结构的混凝土条形基础,必须留置试块,而基础圈梁则无需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