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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

发布时间:2025-01-18 07:25:56

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流程如下:

1、办理房屋产权证:拆迁安置房的过户需要先办理房屋产权证。

2、缴纳税费:完成产权证的办理后,需要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缴纳房产税、契税等费用。

3、编制房产过户协议:在缴纳税费后,需要与卖房人签订房产过户协议并进行公证。协议中需要注明房屋的基本信息、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过户时间等相关内容。

4、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完成房产过户协议的签订和公证后,需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5、领取新产权证:完成房屋过户登记后,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完成房屋过户的手续。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别人需要提供以下手续: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4、受让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5、受让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受让人为已婚,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6、房屋过户申请书,包括双方签名及经办人签名。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手续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先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和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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