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08:54:33
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有五种主要情形。第一,如果房屋在未交付前因质量问题,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第二,当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中的服务承诺时,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第三,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业主可以拒绝支付费用。第四,若物业公司未能提供物价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原件,业主有权利不支付物业费。最后,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即便业主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也应支付费用。如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人有权催缴,并在合理期限内提起诉讼或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以强制措施催交物业费,如停止供电、供水、供热或供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