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06:13:09
异地迁户口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需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并准备落户申请书。
第二步:携带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申请准予迁入介绍信,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审批。
第三步: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第四步:开具“户口迁移证”,并办理新的户口本,完成落户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移至新地,城市地区需在三日内,农村地区需在十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若无迁移证件,需提供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的证件,从国外返回的华侨和留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以及释放人员的释放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农村迁往城市,需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